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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屋主或将损失$1200退税额
纽约市计画寄出房产税单给大约36万5000位公寓业主,税单中包括州议会尚未批准、六个月前已过期的退税表格。

「纽约邮报」报导,市财政局官员预计奥伯尼州议会即将通过退回税款,所以正作准备,每户大约退税1200元。

但由于葛谟州长暗示,今年的会期将因超级风暴珊迪 (Sandy)而取消,州参议会要到1月才就这项法案表决。

然而,市政府似乎并不担心。财政局发言人史东 (Owen Stone)说:「市政府会按原定计画寄出税单,新一届会期预计会尽早表决。」

皇后区州参议员艾维乐 (Tony Avella)日前致函吁请葛谟和彭博市长通过行政命令,保持当前的退税。他说,「如果不採取行动,公寓业主将会损失1200元。」

六月敲定的这项法案,要求三年内,把自住单位业主的退税增加至物业估值的28.1%,并逐步取消非自住单位业主的抵税额。

这项退税规定始于1997年,目的是纾缓合作公寓和共有公寓业主的担子,他们称缴付的房产税率,远高于一家庭和两家庭房屋的业主。

由于公寓是以公寓楼的计算徵税,所以全市的38%房产税是由公寓业主负担,但他们拥有的公寓市值,仅占全市房产的24%。

州议会领袖6月同意修改退税法规,三年内把利益转移到自住单位业主。

维护公寓业主的权益人士说,这会造成混乱。

前市财政局官员瑞恩葛洛维 (Jim Rheingrover)预测:「追溯以往的欠税,及退回多缴税款的情况,将混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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