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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身分容忍家暴酿悲剧
震惊华人社区的老翁卢志明杀妻案,再审的陪审团一致裁决一级谋杀罪成立。该案与近来华人社区传出的多宗案件都有共同点,即被告及受害人是「办身分」婚姻关系。专家指出,很多这种婚姻的出发点不是为了爱,往往为未来可能产生悲剧埋伏笔。建议若遇到第一次家暴,即採因应行动,避免情况恶化。

该案审讯时,卢志明辩护律师指出,卢志明与被杀妻子的婚姻,代表近年华裔新移民常见的情况,即透过婚姻获得绿卡,成为公民,然后将家人安顿好后,一脚将对方踢开。辩方质疑「为什么卢志明的妻子罗雪英不在九年前离婚?为什么不在一年前离婚?为什么偏在儿子来美后才离婚?」

曾处理过多宗家暴案的律师邓洪指出,很多家暴案当事人都是为了获得美国合法身分才在一起。由于缺乏爱做基础,相处时易生口角,甚至严重到一方动粗。偏偏华人有「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即使有婚姻问题也不想找专家辅导,只有让问题愈来愈恶化。

该案被告被裁定一级谋杀罪成立,显示陪审团认为被告案发时有预谋,依法最重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从报导的蛛丝马迹看来,卢志明与罗雪英之间似无深仇大恨。卢的辩护律师虽以罗雪英过去曾对卢家暴,试图寻求陪审团同情,但因卢未有就医或找专家咨询纪录,很难以华人有问题不习惯看专家的文化观点,说服对华裔文化隔阂的陪审团,让他们转而同情被告。

前亚太妇女中心执行长黄群雁说,华人新移民社区遇到家暴,常有「不要随便报警,否则会影响配偶获得绿卡」的观念。但家暴多半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如果受害人第一次被家暴不报警,配偶将学不到严肃的一课,有极高比例会再犯。

虽然那对夫妻不吵架,但若第六感告诉自己生命已受威胁,最好的自保之道还是报警,因为身分再重要,还是比不上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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