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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屋详查产权 釐清土地契约
不少华人屋主不仅对自家房屋险概念模煳,对社区共同空间的意外保险更是一问三不知,多保与少保都是普遍现象;律师建议在购屋时应要求代表律师提供详细产权调查报告,釐清前屋主所签订的各式「土地契约」(covenant runs with the land)及「地役权」(easement)同意书,并谨遵相关规范以免触法。

李先生三年前在法拉盛大学点置办了一间房产,并与邻近三户人家一同从开发商处继承了一纸土地契约,明定四栋楼房附近空地的使用规章。契约指出该空地产权归市府所有,四家人拥有该空地的使用权,但必须购买意外险并负责铲雪等维护工作。但今年其中一家人突然声称他们既无需停车空间,也从未使用过该空地,拒绝分摊每年1600元的意外保险费。不知如何与这位邻居沟通的李先生登门向福建同乡会法律咨询求助。

「时常耳闻民众在买了房子以后才发现自己虽然拥有停车道的产权,却需与拥有使用权的邻居共享;或在入住后希望将后院水电公司管线移位,却被告知违约的状况发生」,律师戴禺表示,这种由共同使用者间签订的维护合约或特殊约定事项等「土地契约」及「地役权」,为随房地产交易转移的契约;对在房产交接时签署了「继承契约」的新屋主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民众在购屋时应详阅产权调查报告,并谨遵相关继承土地契约及地役权相关规范以免违约受罚。

戴禺也告诉李先生,因希望免缴保费的屋主在迁入时已在土地契约上签字,若上法庭李先生必会胜诉;建议先代缴保费,并向法院提出诉讼、并取得判决书,如此以来未来违约屋主若想将房产卖出,必须先缴清积欠保费及相关利息后才能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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