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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就养荣民验证 经文处21日受理
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经与中华民国旅美老兵自强同心会协调,决定配合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今年上半年提缴验证声明书以请领就养金的期限,订于4月21日周六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在纽约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受理「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验证声明书」文件证明申请案件。凡已办妥「旅居海外长期居住就养荣民无法返国报备声明书」的验证,并已向国内荣民服务机构完成报备手续的旅居海外荣民,可于上述时间携带:有效中华民国护照正本并附影本一份;文件证明申请表;「就养荣民验证声明书」;个人最近6个月内2吋半身照片两张,到场办理,费用为15元。

辖区内符合就养资格的海外荣民倘无法于上述时间到场申办,仍可选择由本人亲自前往经文处办理、委託他人至经文处申办及邮寄办理三种方式申办此验证,所需准备文件表格及程序略有不同,详细说明及文件证明申请表可至经文处网站 (www.taipei.org→中文版→领务→文件证明/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验证声明书」可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www.boca.gov.tw→中文版→文件证明→下载专区)下载。至于有关荣民就养法规、申请表格、常见问答或荣民服务暨安养机构的地址电话等资讯,均可参考行政院退辅会官方网站 www.vac.gov.tw。有如问题也可先向中华民国旅美老兵自强同心会边会长振清洽询:(718)359-3010或(917)656-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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