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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应列为必要的医保福利
不少在美华人,相信都有过生病想看中医、但医疗保险不负担费用的困扰。意外扭伤、腰腿疼痛或其他慢性疾病,找中医针灸数次,常可收立竿见影的疗效,但往往要自掏腰包。

欧巴马上任后提出并获国会通过的医疗改革方案,目前正处在研究策画阶段。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徵询各方意见,以确定哪些医疗服务应列为「必要的健康福利」(Essential Health Benefits)而纳入保险,中医针灸应不应该列入,也在考量之中。

为此,加州中医药界唿吁业界及民众,向联邦卫生部陈情,要求将已被证明为安全、有效又经济的针灸疗法,列入必要规尽,提供病患更多选择,为政府节省大笔费用,也让传统中医继续发扬光大造福众生。

针灸作为一种有效的辅助或替代性治疗手段,是从上世纪七○年代开始被美国主流社会注意到的。1971年一位美国记者到中国採访,因急性盲肠炎在北京动手术,术后以针灸治疗疼痛和腹胀,效果显着。该记者后来在纽时撰文介绍针灸的神奇,并感嘆「中国有好多东西值得我们学习」,遂开始引起美国人对针灸的兴趣。1972年尼克森访华,他的随行医生还专门到医院观摩针刺麻醉手术,哈佛医学院也派团了解针灸的临床效果。

美国第一个将针灸列为合法治疗手段的州是内华达州。1973年,该州州长签署法案成立中医局,管理针灸师执照及註册事务。同年,加州成立全美第一个针灸中医师学会。自1975年起,加州在州长布朗的支持下制订通过了一系列针灸立法,使传统的中国医术合法化并逐渐广为人知,而布朗也因此被美国中医界称为美国的「针灸之父」。

但是,在医疗费用昂贵、现代医学被视为唯一科学医学的美国,针灸及中医的发展仍困难重重。除「中医不是医、中药不是药」的偏见外,大多数保险公司拒付中医费用,是更大的障碍。尽管,联邦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早在1995年就将针灸用具列为医疗器械,2005年,联邦政府更将中医正式列入「美国补充和替代医学体系」,但针灸仍然不是医保必须覆盖的项目。正因此,联邦卫生部能否最后将针灸列为「必要的健康福利」,对中医在美国的发展,以及对华人移民的切身福祉,便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传统中医,目前只有针灸获得主流社会接受,中医业者及华人社会应珍惜,并尽一切努力,让政府听到我们的唿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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