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醇逸:市警局设督察长 没意义
曾经表示纽约市警察局应该设立督察长(inspector general)来监管所有工作的市主计长刘醇逸,25日在接受媒体记者访问时收回先前的立场,表示「我越想越觉得这(设督察长)没有意义」。而截止至上周,柯魁英和白思豪仍然支持设立督察长的法案。
刘醇逸曾表示,「保护民众安全是纽约市和市长的首要任务,但是保护安全与保护民权不应该对立」,主张纽约市需要督察长来维护人权。但在25日,刘醇逸表示,他关心的重点不是在于是否设立督察长,而是认为拦截盘查(stop-and-frisk)政策有违人权,必须废除。督察长的职位充其量只是向市长呈报,而这个工作目前已有警察局长在执行,再设一职多此一举。
刘醇逸表示,当初他是支持四条提案配套而成的「社区安全法案」(Community Safety Act),该法案旨在与纽约市拦截盘查政策抗衡,直到上周,刘醇逸都是设立督察长的支持者,但在经过几夜的左思右想后,他发现增加督察长职位一点意义都没有。
刘醇逸曾表示,「保护民众安全是纽约市和市长的首要任务,但是保护安全与保护民权不应该对立」,主张纽约市需要督察长来维护人权。但在25日,刘醇逸表示,他关心的重点不是在于是否设立督察长,而是认为拦截盘查(stop-and-frisk)政策有违人权,必须废除。督察长的职位充其量只是向市长呈报,而这个工作目前已有警察局长在执行,再设一职多此一举。
刘醇逸表示,当初他是支持四条提案配套而成的「社区安全法案」(Community Safety Act),该法案旨在与纽约市拦截盘查政策抗衡,直到上周,刘醇逸都是设立督察长的支持者,但在经过几夜的左思右想后,他发现增加督察长职位一点意义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