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女郎」笑纳120万 罚警察动粗
前「花花公子」杂志「中央插页 (centerfold)」女郎史蒂芬妮‧亚当斯 (Stephanie Adams)2006年遭遇一场乌龙事件,遭警方恶劣对待,导致这位1992年的中央插页女郎颈部受伤,曼哈坦民事法庭法官裁定,市府应赔偿120万元给她。
法官裁定的赔偿金额比史蒂芬妮律师求偿的金额多35万元。2006年5 月25日,史蒂芬妮请计程车司机达寇 (Erik Darko)把她的衣服拿进她的公寓,达寇不但用脏话骂她,还用车门撞击史蒂芬妮的腹部,史蒂芬妮打电话向911求助,但警察来到后,达寇却诬告说,史蒂芬妮要用枪射他。
当时史蒂芬妮穿着紧身露腰上衣和贴身长裤,显然身上无法隐藏枪支,但便衣警察却掏枪相向,她立即遵照警察命令张开双臂,显示未携带枪械,警察也搜查她的手提袋,没有找到枪支,但警察却进一步要命史蒂芬妮脸朝地面趴下,她拒绝趴下,警察拉尚 (John Rajan)把她「摔到地上」,并压住她的颈部和腰部。
拉将在庭上向陪审团承认,「她穿的衣服很紧,没有藏枪的地方。」
史蒂芬妮的律师妮娜‧纽穆兹 (Nina Neumunz)质问说,警方可以要求嫌犯贴着汽车,并对嫌犯搜身,为什么拉尚不用此方式搜身,却硬要把一个弱女子压到地上?拉尚为之语塞。
史蒂芬妮声称,警方的粗鲁对待,使她受到永久伤害。
纽约市府辩称,警方是根据正当程序执法,而史蒂芬妮的个人网站Goddessy.com有她拿着枪支的照片。
一位陪审员说,对陪审团而言,网站上的照片不能证明史蒂芬妮有犯罪意图,但史蒂芬妮颈部和腰部的伤害却证明警方执法过当。
史蒂芬妮表示,她的叔叔华特‧亚当斯 (Walter Adams)是泽西市第一位非裔警察局长,因此,她说:「我很尊敬警察。」她也声称,她是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后裔。
她说:「对法官和陪审团的决定,我充满感激。我一直祷告,祈求正义得以伸张。」
41岁的史蒂芬妮担任模特儿多年,现在销售香精治疗用品和从事星相写作。
法官裁定的赔偿金额比史蒂芬妮律师求偿的金额多35万元。2006年5 月25日,史蒂芬妮请计程车司机达寇 (Erik Darko)把她的衣服拿进她的公寓,达寇不但用脏话骂她,还用车门撞击史蒂芬妮的腹部,史蒂芬妮打电话向911求助,但警察来到后,达寇却诬告说,史蒂芬妮要用枪射他。
当时史蒂芬妮穿着紧身露腰上衣和贴身长裤,显然身上无法隐藏枪支,但便衣警察却掏枪相向,她立即遵照警察命令张开双臂,显示未携带枪械,警察也搜查她的手提袋,没有找到枪支,但警察却进一步要命史蒂芬妮脸朝地面趴下,她拒绝趴下,警察拉尚 (John Rajan)把她「摔到地上」,并压住她的颈部和腰部。
拉将在庭上向陪审团承认,「她穿的衣服很紧,没有藏枪的地方。」
史蒂芬妮的律师妮娜‧纽穆兹 (Nina Neumunz)质问说,警方可以要求嫌犯贴着汽车,并对嫌犯搜身,为什么拉尚不用此方式搜身,却硬要把一个弱女子压到地上?拉尚为之语塞。
史蒂芬妮声称,警方的粗鲁对待,使她受到永久伤害。
纽约市府辩称,警方是根据正当程序执法,而史蒂芬妮的个人网站Goddessy.com有她拿着枪支的照片。
一位陪审员说,对陪审团而言,网站上的照片不能证明史蒂芬妮有犯罪意图,但史蒂芬妮颈部和腰部的伤害却证明警方执法过当。
史蒂芬妮表示,她的叔叔华特‧亚当斯 (Walter Adams)是泽西市第一位非裔警察局长,因此,她说:「我很尊敬警察。」她也声称,她是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后裔。
她说:「对法官和陪审团的决定,我充满感激。我一直祷告,祈求正义得以伸张。」
41岁的史蒂芬妮担任模特儿多年,现在销售香精治疗用品和从事星相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