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察定罪强暴14岁少女
曾当市警的一名纽约市捷运局雇员,6日被陪审团裁定,强暴离家出走的一名14岁女孩罪名成立。
「华尔街日报」报导,2011年元旦日午夜,45岁的尼米克 (Darrin Nemelc)在华盛顿高地河边大道 (Riverside Drive)附近一张公园长凳上,遇见受害人,并以帮助她为名,带她返回西155街的寓所施暴。
案发时,尼米克是捷运局雇员。
曼哈坦检察官万斯说,14岁的受害人在寒冷的午夜中独处,明显有麻烦,尼米克却趁机向她下手。
万斯说:「他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她的家人,而是把她带回自己的公寓,把她隔离,控制她,然后强暴她。」
尼米克被裁定强暴、非法的性行为、和性虐待。当法官在27日作量刑判决时,他可能被判处两年四个月到七年的监禁。
「华尔街日报」报导,2011年元旦日午夜,45岁的尼米克 (Darrin Nemelc)在华盛顿高地河边大道 (Riverside Drive)附近一张公园长凳上,遇见受害人,并以帮助她为名,带她返回西155街的寓所施暴。
案发时,尼米克是捷运局雇员。
曼哈坦检察官万斯说,14岁的受害人在寒冷的午夜中独处,明显有麻烦,尼米克却趁机向她下手。
万斯说:「他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她的家人,而是把她带回自己的公寓,把她隔离,控制她,然后强暴她。」
尼米克被裁定强暴、非法的性行为、和性虐待。当法官在27日作量刑判决时,他可能被判处两年四个月到七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