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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被辞工可告雇主
法拉盛华人工商促进会12日首次举行免费小商家法律咨询,对于民众提问向雇主辞职需于多久前提出,律师指出,若无雇用合约,任一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劳资关系。但华人业主辞工常触及年龄歧视或迴避受伤员工的保险责任,员工需了解自身权利,雇主也应当心「多解释一句话就可能被告」。

华商会法律顾问杭剑表示,一般有聘雇合约的多属大公司高阶主管工作,内容包含权利、义务与待遇,华人小型企业虽少见此作法,但美国法律规定不可因种族、婚姻、性向、犯罪前科、伤残等因素解雇员工,否则形同歧视。餐馆常见老闆嫌员工年纪大、动作慢而解雇,员工皆可向劳工部门提告。对于近期有当事人指与老闆喝酒,结果送外卖时摔伤被开除,认为因伤残被歧视,律师表示个案情形不同,当事人受伤时的确在工作,但需调查是否因酒醉摔伤。

在法拉盛当二房东的李小姐说,房客两个月未交租,押金已抵尽,当事人迴避不见面,甚至威胁放水、放火。担心对方找麻烦,她已更换大门锁。律师表示,双方无租约,属于月租关系,要房客搬离,需提早30天书面通知,之后可至房屋法庭申请展开驱逐程序。即便房间内只剩简单衣物,租客仍有权进入自己房间。律师也建议租屋应签立契约,并了解租客的信用。

朱先生的父亲生前未立下遗嘱,其在上海的房产因此由兄弟共同继承。但弟弟疑似串连公证人员,要他签名放弃继承权,骗说单一卖主房屋较容易出售,之后又以迴避遗产税为由,不愿将款项匯至美国,疑其私吞。律师表示,兄弟皆在美国,若能证明该公证属受骗,可向法院提诉。法官可能因裁决无法在中国执行而拒绝受理,也可能为保障美国公民权益接受本案。

针灸师周女士于法拉盛的诊所与房东签有三年合约,在租约期满前四个月,房东以内部有违规隔间、遭楼宇局开罚为由,要求她提早迁离。之后却来信指其违约,拒退押金,要求补交四个月房租,并怪罪其擅自隔间,需支付罚单及律师费用。她反控对方诬告且无权出租违规建筑。对方拒绝和解,请律师不断以程序拖延此案。两年来她出庭12次,以有限的法律知识为自己辩护。法官曾因对方未出庭,撤销此案,但其律师提出动议她未即时回应,导致需再度开庭。律师建议,如果真无力负担律师费,可向法院要求翻译及免费律师,法官可能再建议双方和解。

华商会法律咨询每周三下午2时至5时举行。有意前往咨询者需事先致电华商会(718)353-2320报名,并说明咨询内容,以便律师事先准备。华商会地址在法拉盛缅街40-48号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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