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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州集体食物中毒 律师:可索赔
上周日(13日)发生于纽约上州庄严寺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普特南郡(Putnam County)卫生局于16日表示,虽然多数病患都在12至24小时内復原,但目前仍有三人住院观察,情况稳定,但其余细节属病人隐私,不便透露。当日蒐集的食物、患者排泄物及呕吐物,目前仍在州卫生厅的实验室化验。卫生单位已与72名活动参与者面谈,预计将有助于釐清感染食物来源。除了已知的150名轻重患者,至今尚未有最新病例回报。

有律师表示,中毒民众可根据自己的中毒程度,向食物的提供者索取意外赔偿。但如果仅是出现呕吐、腹泻等尚不危及生命的症状,很难争取高额赔偿,强打官司恐劳民伤财。

律师戴禺表示,求偿要在卫生局对食物进行抽样、出具调查结果后才能进行。如果像旅行社工作人员所说,是吃了皇后区发车的乘客售卖的自制食物所致,中毒民众可向该乘客索赔。该乘客若是从某餐馆买的食物,还可继续向该餐馆求偿。但若是庄严寺提供的食物有问题,那庄严寺的意外保险需补偿中毒民众的损失。就算庄严寺强调食物皆由义工提供,该寺本身也难脱关系,因为义工一定需要先取得庄严寺同意才为活动准备的食物,庄严寺有疏于监管之责。在这种情况下,中毒民众可同时向庄严寺和义工索赔。

律师孙澜涛则认为,此类案件的求偿应看中毒民众是否遭遇严重伤害,如果需要长期治疗、花高额医疗费,那么打官司的意义较大。相反,如果只是因为食物不干净、饮食不卫生,呕吐、腹泻的问题休息两周就能解决,那么很难争取理想的索赔金,律师往往不愿受理,中毒民众可求助小额法庭。因庄严寺位于上州,如果其註册地也在上州等偏远之地,这就会给律师开庭造成相当不便,增加受理难度。但每个律师的考量不同,建议想要求偿的中毒民众多咨询,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盲目打官司恐造成劳民伤财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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