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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青申请缓遣 20天获准
幼年来美的非法移民暂缓遣返行政命令8月15日开放申请后,共有7万人提出申请。移民局日前发布消息,第一批20多人获准。一名居住在纽约的马来西亚华人于8月23日递出申请,在9月12日收到两份批准书:一份是幼年来美者暂缓遣返(I-821D)批准书,另一份是工作许可(I-765)批准书。批准的期限为两年,有效期从2012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1日。

幼年来美的律师耿婷说,这名马来西亚华人在12岁来到美国,今年6月刚好高中毕业,完全符合条件。他们一家五口人,除了大儿子在美国出生、具有公民身分外,父母和小儿子及女儿都是非法移民。拿到批准书后,申请人很高兴,因为他姑姑正在生病,因此他希望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回到马来西亚见姑姑一面。「他准备拿到批准书后才离境」,耿婷表示,消息说移民局第一批批准20多人,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移民局讲话算话,而且审批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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