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配偶身分黑 先办工作许可证
住在布碌崙的林先生问﹕我躲在美国偷偷生活已经十年了,十年前我从福州坐船来,认识了现在的老婆,她有公民身分,但是我们一直怕暴露我的身分给移民局不敢申请身分,宁愿「黑」在这里。我的一对龙凤胎今年上小学五年级了,看着他们,我想光明正大地做人,可以去参加他们学校的家长日。而且我这十年来都在中餐馆打工,钱非常少,老婆有身分,可以做好的工,一家之主变成是她,我觉得认识我们的人都在讲我没用,应该怎么办呢?古奇(Edward J. Cuccia)律师答﹕给林先生两个建议,也是很多新移民应该利用的方法。首先,根据美国移民法,来美十年的非法移民,如果身负递解令,但是有公民身分的子女、配偶或父母,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撤销递解令(cancellation of removal),只是撤销的难度极高。另一个方法是,林先生不论怎样都应该先申请工作许可证,从提交申请到拿到工作许可证的时间大概是六个月,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可以每年续期,其限制是不能出境,一旦离开美国,就没办法再回来,连出国旅游亦不可以。申请者须留意,拿到工作许可证不代表下一步就可以申请绿卡,工作许可证与绿卡是两件事。但至少可以合法留在美国工作,找到一份比较好的工作,心理可承受比较少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