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劫两家银行 金宝市抢嫌认罪
北加州联邦检察长哈格(Melinda Haag)6日宣布,克林姆斯(James Kellems)供认抢劫两家金宝市银行,以及一家中半岛加比度拉市(Capitola)银行。犯案时间是从2010年10月25日到11月12日。
联邦检察官共提出三项抢劫银行重罪。克林姆斯承认2010年10月25日从金宝市Pruneyard街一家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分行抢走3020元。接着他又于同年10月30日从加比度拉一家Bank of West分行抢走5400元。13天后克林姆斯又在金宝市出现,这次他亮出一把手枪威胁女出纳员,并抢走720元。
哈克表示,克林姆斯将于今年12月5日出庭接受判刑。由于被告多次行抢,将面临最高20年徒刑。联邦法官简森(D. Lowell Jensen)将会根据判刑规章,对克林姆斯做出适当处分。
联邦检察官共提出三项抢劫银行重罪。克林姆斯承认2010年10月25日从金宝市Pruneyard街一家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分行抢走3020元。接着他又于同年10月30日从加比度拉一家Bank of West分行抢走5400元。13天后克林姆斯又在金宝市出现,这次他亮出一把手枪威胁女出纳员,并抢走720元。
哈克表示,克林姆斯将于今年12月5日出庭接受判刑。由于被告多次行抢,将面临最高20年徒刑。联邦法官简森(D. Lowell Jensen)将会根据判刑规章,对克林姆斯做出适当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