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被递解出境 U签证重新回美
如果你曾经被递解出境,但仍符合U签证的申请资格,还是有可能回美翻案,最终取得移民资格。来自中国福建的黄先生1999年在纽约被法官判自动离境,2010年被遣返回中国。因为他曾于2008年在餐厅送外卖时被人打劫,经过多番波折后,在律师的协助下,他最终获得U签证,重新回到美国。协助黄先生取得U签证的耶曼律师表示,黄先生于1999年2月12日在纽约被法官判自动离境,当时他没有离开,法官改判递解,后来黄先生申请翻案,但法官没有批准。当时黄先生申请上诉,但中级法院在2002年将其上诉驳回,并在2006年将其翻案拒绝。尽管上诉和翻案被拒,黄先生仍留在美国。2008年他在餐厅送外卖时,在途中被人打劫受伤,当时他并不知道U签证的资讯。2010年,黄先生被抓,需要定期去移民局报到,这期间,他听说U签证申请的相关法律,于是向耶曼律师请求协助。耶曼认为他符合申请U签证的条件,开始为他连络法庭和政府检察官,但是联繫过程中,出现许多波折。包括黄先生再向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报到时被扣留,被遣送回中国等。黄先生被递解回中国后,负责该案的律师耶曼并没有放弃,耶曼认为,U签证是保护受害人,且美国法律是保护人权,在有法律依据下,耶曼持续向移民局争取黄先生的U签证权利。今年4月22日,移民局终于批准其申请,将案件转到中国领事馆,黄先生在收到领事馆面试通知后,于10月17日获得广州领事馆签证申请批准,并于10月28日持U签证回到美国。耶曼表示,尽管黄先生已经被遣送回中国,但是他符合U签证申请资格,在他意愿配合检察官调查打击司法犯罪下,最后移民局仍通过其U签证申请,再次证明,只要情况符合U签证的条件,不管事件发生时间,或是否被遣送,都应该积极提出申请,争取应有的权利。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