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注册 登录
神父涉伪证 不起诉
圣他克拉拉县地检处12日宣布,决定不对殴打神父案中的受害人林德纳(Jerold Lindner)神父提出作伪证控罪。

2010年5月,44岁的男子林奇(William Lynch)称自己在童年时遭林德纳性侵犯,为报復而在洛斯盖图殴打已经退休的林德纳。法庭陪审团今年7月裁定林奇攻击罪名不成立。

审理中,林德纳被指在宣誓说真话后说谎。他作证时表示,自己从未性侵林奇。

林奇表示,在他七岁那年,林德纳曾强姦他,并强迫他与当时四岁的弟弟发生性行为。

圣县检察长罗森(Jeff Rosen)表示,检方相信林德纳在作证中不诚实,但是他指出,在誓言约束下说谎不一定足够构成伪证罪。

地检处12日下午发表一份长达四页的文件,说明为何不起诉伪证罪。文中指出,伪证罪必备四项要素:一,在作证前发誓将如实作证。二,在作证时明知道证词为假,却故意说是真实的。三,所作证的讯息必须具有实质性,并影响到案件的结果。四,作证者知道他是在誓言的约束之下。

检方表示,他们不能证明林德纳的不实证词具有实质性,并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了影响,性侵行为除提供攻击动机之外,与攻击案本身并不相关联。因此指控神父的证词影响到判决结果,将难以成立。

由于已经过了六年的有效追诉期,林奇不能再对林德纳提出告诉。罗森表示,期望这起案件有助终结性侵儿童案有效追诉期的法律条文,使得检方能将更多的性侵嫌犯送上法庭。

友情提示:如果你不能从搜索中得到你要的信息,可以到我们论坛里发帖子求助,我们是北美专业的华人社区,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等各方面人才。你发的求助帖子我们会在48小时以内尽力帮你解答。
马上进入 北美同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