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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联邦催办令 可能是双刃剑
●黄太太问:一年多前,我通过政治庇护申请之后,为我丈夫和儿子提交了I-730申请。但一年多过去了,一直没有得到批准。我们应该办理联邦催办令吗?肯特律师答:移民申请者可以在相关申请超出正常或合理的等待时间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联邦催办令(Mandamus)。任何联邦催办令申请者必须证明:本人有此明确的权利要求移民局履行职责,移民局有此明确的职责要履行,没有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你符合以上情况,你可以考虑向联邦初审法院提交一份联邦催办令请愿书,要求法院的帮助。移民局将有60天的时间做出回应,法院会把案件发送至美国移民局并指示其在期限内必须採取行动。联邦初审法院可能迫使移民局採取行动,也就是说,移民局可以酌情批准或拒绝申请,但不可以睡大觉、根本不作出裁决。但办理联邦催办令也可能是把双刃剑,因为在联邦催办令诉讼开始后,移民局的专门律师会格外细致地审阅该移民申请,其细致程度不下于放在显微镜下。如果申请人的案件存在任何瑕疵,在移民局的再次审查与联邦初审法院的审理中可能带来不利的后果,那么联邦催办令都是不建议的。一个问心无愧的案子,对联邦初审法院诉讼是最合适的。提出诉讼前,律师也必须与客户认真考虑和审查其他可能的方式。在诉讼开始前,请客户签署风险认知文件,明确告知客户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可能是比较审慎的做法。你在申请联邦催办令之前,比较明智的方式之一是书面提交至少一个案件状态查询,电话查询的话,移民局也会寄出确认信或邮件。另外一个很好的做法就是与所在地区的国会众议员联繫,请求议员发信询问或调查。(记者王艾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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