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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盗版案 达认罪协议
五年前在四川成都数码广场销售正版软件的李翔(Xiang Li),2011年涉入市值1亿元的软件侵权案件,被美国联邦卧底探员于赛班岛逮捕,日前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李翔的律师指出,他的盗版售价极低,实际上只赚了约6万元。在律师眼中,「他有小聪明,不懂美国法律,但案情并非恶性重大,现在十分懊悔」。律师也提醒,一般民众在网路下载盗版软件、音乐,因与破解、上传者有侵权共识、同属串谋罪。

联邦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破获李翔侵犯版权案后,起诉书指出36岁的被告李翔从2008年4月到2011年6月,自称是专门为软体解码的国际组织成员,透过www.Crack99.com等多个网站及电邮接受匯款,贩售了500个盗版软体,300多个买主分布在美国28个州和60个国家。逾三分之一的买主是美国人,并有买主在政府部门和政府承包商担任工程师。

李翔的代理律师陈明利表示,李翔被控46项罪名,他在去年12月13日签字认罪,本月7日德拉瓦州联邦法院并为此举行听证。他所承认的串谋侵权(Conspiracy to Commit Criminal Infrigement)罪最高可面临五年监禁、25万元罚款,以及出狱后监管三年;串谋匯款诈欺(Conspiracy to Commit Wire Fraud)则面临最高20年监禁、25万元罚款,以及出狱后监管三年。

律师指出,李翔只受过大专教育,但智商极高。他并非主修电脑,英文也欠佳,但能透过谷歌的网路翻译,与买家进行上千封电邮沟通,并指导如何安装软件。入狱一年多,他的英语飞快进步,已能用英语与检方沟通,在监狱的图书馆研究案件,还能阅读西班牙文的报纸。

律师强调,李翔不认识那些破解软件的人,只是在网上搜索、蒐集、销售盗版软件,便宜的20元,最贵的卫星航空软件约2000元。大型软件存于网路,供买家下载;小型软件直接以电邮寄送。但在法律层面,他与这些破解者有侵权的共识,形成共谋罪。

2010年上半年,为博取其信任,探员持续向李翔购买8000多元的软件,2011年6月并邀请他至塞班岛旅游,进一步交易。6月7日,在一间早已装设监视器的饭店房间内,带了装满软件的20GB随身硬碟并示范如何装软件的李翔当场被捕。

律师说,这是ICE首次以卧底探员为诱饵逮捕中国居民。为建立司法管辖权,案件由德拉瓦州ICE办公室主导,并用该州的西联匯款交易。李翔被捕后拘禁于费城的联邦监狱,案件则由德拉瓦州联邦法院审理。检方曾坚持将此案送上陪审团程序,但考量传唤多家公司作证,诉讼成本过高,加上律师不断往来谈判,最后达成认罪协议。

中国媒体指出,此案另一被告李春燕(Chun Yan Li)是李翔的妻子,在软件买卖中负责财务。为维护当事人隐私,律师不愿证实上述说法,但指李春燕有来电关切李翔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近日电话联络时,李翔担心媒体大量报导此案会导致法官重判。律师表示,假释官办公室将对李翔展开包含前科、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项目的背景调查,5月3日法官量刑时会列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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