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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最高法院维持命令 州立监狱年底前再减9600名犯人
联邦最高法院15日裁示不受理加州州长布朗上诉,维持联邦法官限加州监狱年底前再减少9600名犯人的命令,布朗只能向联邦法官情商宽延限期。不过就在同一天,加州加快脚步和私立监狱签约。

本案起源自加州犯人2001年提起控诉,认为加州州立监狱已拥挤到不人道地步,直接导致医疗设施不足,每周都会有一名犯人死亡,违反宪法禁止酷刑的条正案。由三位联邦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认同加州犯人控诉,规定加州监狱犯人必须减到11万人。布朗表示不服气,自认已提供一流医疗和超高薪医护人员。无奈法官坚持,布朗只好实施「下放」计画(realignment),把罪行较轻犯人给各县监狱强迫中奖。

没想到联邦法官仍不满意,限定年底前还要再减少9600人,否则布朗就是蔑视法庭。他们建议,不妨再提早释放犯人。布朗喊冤说,能下放的都放了,剩下都是危险罪犯,万万不能纵虎归山,危害社会。布朗2011年就曾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被法院驳回,15日是第二次碰一鼻子灰。

布朗在别无选择下,8月27日宣布不惜一年动用3亿5000万元储备金,两年超过7亿3000万元租用外州和加州私立监狱以及加州各县闲置监狱。然而加州参议会议长史坦堡(Darrell Steinberg)次日却公然唱反调,表示州长提案在州参议会不会过关。他在代表犯人控告加州政府律师的支持下提出解套之道,亦即请联邦法官再宽限三年。

史坦堡主张,很多被判刑的人其实不必直接入狱,而是送进勒戒所和精神病院。他希望联邦法官给加州三年时间好好安排勒戒计画,如施行成功,犯罪率可望下降,犯人也自然减少。这项计画每年只动用2亿元,两年合计4亿元而已。

由于布朗和史坦堡都很坚持己见,最后折衷结果是:议会先通过第一年租用监狱3亿1500万元计画,同时向法官情商宽延限期。假如法官同意,则把部分租监狱经费转给勒戒计画。结果在布朗签署法案后,联邦法官「原则同意」延期,不过下令州政府和犯人律师协商敲定具体协议。然而这却是布朗不太甘愿的事,他曾说:「我们怎么可以把加州刑事司法政策,交给不必向人民负责的犯人律师?」

联邦法官已为此事指派一名调解人,要调解人21日回报进度。然而犯人律师表示,加州惩教局迄今没官员和他们面对面接触。如今联邦最高法院使布朗最后希望破灭,州政府最好面对现实早日谈判。

由于联邦法官尚未正式裁示延期,加州惩教局9月和「吉欧集团」(Geo Group)签下每年3000万元五年合约,租用寇恩县(Kern County)和圣伯纳汀诺县两个私立监狱,合计收容1400人犯。15日又和「美国矫正公司」(Corrections Corp. of America)签下每年2850万元三年合约,租用寇恩县(Kern Conty)的2381床位私立监狱「加州市矫正中心」(California City Correctional Center)。期满自动延期两年,并随通货膨账调整租金。这样距离法官要求还差4400人,势必仍须请求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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