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宅出租 白思豪未依规申报
在布碌崙拥有230万元物业的民主党市长候选人白思豪(Bill De Blasio),没有登记其价值110万元、供出租的两家庭房屋,违反纽约市房屋保护和发展部(HPD)的法例。另外,他也没有在年度的个人财务报告中,披露租金收入。「纽约邮报」报导,据根法例,一家庭或两家庭房屋的业主,如果本人或家人没有在其内居住,必须每年向HPD登记。市行政法规定,官员的外间收入若超过1000元,包括租金收入在内,必须要呈报。根据市利益冲突委员会的纪录,白思豪自2010年任职公益维护人以来,及之前出任市议员期间,一直未有呈报租金收入,这情况可追溯至2007年。共和党市长候选人罗德(Joe Lhota)的发言人说:「他 (白思豪)对自己有一套标准,对别人又是另一套。纽约目前的贪腐程度惊人,我们最不需要的是迴避操守律例和隐藏收入的市长,这类人正是让人抓狂的政客。」2004年,白思豪与妻子席琳.麦克雷(Chirlane McCray)和母亲玛利亚.威廉(Maria Wilhelm),以61万2500元购买了公园坡(Park Slope)11街384号的连栋屋,两夫妇与子女则住在同一条街的另一栋房屋。玛利亚身有残疾,需要坐轮椅,她住在该连栋屋的一楼,直到2007年去世为止。公共纪录显示,玛利亚去世后,白思豪出租两个单位,二楼的一卧室单位月租2200元,目前仍未租出。其出租广告标榜内设有不銹钢器具、花岗岩柜檯、翻修过的橱柜和硬木地板。白思豪威的竞选阵营发言人诺维尔(Wiley Norvell)声称,该连栋屋维修费用大,没有钱赚。据报白思豪2011年的报税表显示他有4万7500元租金收入,及该房屋有6万2200元的扣除额。利益冲突委员会发言人没有发表意见,也没有说明是否向白思豪採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