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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台湾居民 不能申请政庇
冯小姐问:我是偷渡来美的香港居民,但是先从大陆去香港,我现在有一个孩子,肚子里还有一个,我老公有绿卡,已经可以考公民,他可以帮我申请身分吗?张恩仁律师答:冯小姐如果是香港居民,当初就不应该偷渡,香港或台湾人想合法来美,申请是很简单的事。有香港的身分,现在「黑」在美国,就算配偶有绿卡,申请身分都非常、非常困难,除非冯小姐是拿假护照从机场入境,配偶又是公民,或者还有机会。我认为像冯小姐这种情况的人,若不是拿假护照从香港坐飞机来美,就或许是从加拿大的陆路进来。全世界有好几个国家或地区,不能向美国申请政治庇护或十年绿卡,香港及台湾就是其中的两个,因为美国与香港的经济、民主等体系可说是差不多,冯小姐不能以回香港会没法生活为由申请政庇。从今年3月4日开始,当局实施了I-601A豁免申请,申请者可向当局陈情,一旦人不在美国,会对公民家人的生活有严重影响。冯小姐可提交这种申请,万一被拒绝,就不要出境;如果申请通过,冯小姐仍须返香港申请移民签证来美,但因已获豁免,应该可以顺利返回美国。冯小姐当初从大陆去香港,拿到香港居民的身分,应该好好珍惜,并申请合法过来,等配偶成为公民后,就算已经是逾期留美,只要是合法入境,配偶又是公民,都可无障碍地调整身分。(记者罗慧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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