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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施暴 受害女可申请保护令
闽籍陈姓女子遭结识两个月的男友施暴,男友以剪刀扎伤陈女手臂,并抓伤陈女两岁大儿子的脸,被警方拘提的该男日前已被释放,陈女担心自己与小孩生命受威胁,2日向福建同乡会求助。

陈姓女子表示,两个月前结识该男,情投意合成为男女朋友,该男遂带其六岁大的儿子搬进陈姓女子家中,与陈女和其两岁大儿子、陈女母亲共住一层公寓。

该男上周二与陈女发生争执,对陈女与其儿子施暴。陈女表示,当晚向该男索取两个月的房租以及生活费,该男执意不给,两人发生口角,陈女要求其母带儿子到一楼门口等待,再与该男周旋。后来该男答应给1400元,但逼迫陈女脱光欲意强暴,陈女不从,该男遂推倒陈女,并用剪刀扎伤陈女手臂,陈女因而报警,该男听到陈女报警后带着小孩逃到楼下,再度与陈女母亲起争执,推搡陈女母亲和抓破陈女儿子的脸。警方赶到现场后,该男向警方表示两人只是一般情侣争吵,由于陈女当时害怕该男报復所以没有出面指证,该男并未逮捕。隔天,陈女再向警方说明原委求助,警方在布碌崙逮捕并拘提该男。

2日陈女对福建同乡会法律顾问律师戴禺表示,该男目前已被警方释放,她担心家人会遭到报復,不知该如何防范。陈女日前收到检察官来函要其协寻受害者服务单位,陈女担心检察官若是要求出庭作证,家人生命可能有危险。戴禺回应,检察官要求协寻受害者服务单位就是要帮助陈女,她若有顾虑应向予以说明,检察官会协助其申请保护令。此外遇到家暴的华人妇女,若有语言障碍,可以求助纽约励馨基金会的中文家暴防止热线,电话(877)990-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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