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连出庭 3苦主递传票、起诉书
黄仲连18日出庭听审时遇到了「不速之客」,陈姓、刘姓、林姓三人购买其承诺于2011年完工位于艾姆赫斯特兴建的数栋住商混合公寓,并各自为此付出20余万元至40余万元的头款及工程款。由于其违背协议、不愿退款、恶言相向,且企图将土地转手,众人担心血汗钱付诸东流,获知迴避多时的黄仲连当日将出庭,委託律师当场递交法院传票及起诉书。「你已经被传唤了」,翁振信律师及合伙人一早便在法院等待,见黄仲连现身立即以装有传票的信封碰触其身体,一脸惊讶的黄仲连,不愿接受并一脚踢开信封,但传票依法已送达。购屋者表示,黄仲连以其儿女名义成立四家公司,管理位于艾姆赫斯特Grand 大道近皇后大道的一处约8000呎土地,透过仲介公司对外宣传将兴建四栋楼上为四家庭,一楼为商店的公寓。三人于2009年起陆续与自称副董事长的黄仲连签约,并明言2011年3月完工,否则退款。但工程不断拖延,加上2011年该建地发生围墙倒塌一死三伤的危安事件被楼宇局停工后,黄仲连总推说「就快拿到执照了,会立刻復工」。对于黄仲连的过去,三人表示都是后来从报纸获知。今年7月,他通知要将土地转让给另一家开发商,要求三人签字同意连资金一併转手,担心被骗,他们一致要求退款,并将其告上法院。拿着黄仲连签名写有「2012年6月前未开工则分两期退款」的字条,债主感慨「有钱交500万元罚款,没钱还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