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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帮佣权利法过关 争议再起
加州众议员阿米亚诺(Tom Ammiano)好像「不信邪」。

2012年被加州州长布朗否决的两项备受西裔社区关注的法

案,本月被他一一「回锅」。先是16日促成州众议会通过

「信任法案」(Trust Act),29日又重新让「家庭帮佣

权利法案」(Domestic Workers of Bill of Rights)过

关。

布朗2012年9月30日宣布否决放宽遣返的「信任法案」

和家庭帮佣给予加班费和用餐休息时间两案,惹恼西裔社

区,扬言布朗竞选连任时要他好看。

2012年「信任法案」编号AB1081,2013年化身AB4,16日

在州众议会以42:20通过。家庭帮佣案2012年为AB889,

2013年变成AB241,29日在州众议会以41:24过关,送请

州参议会审议。正反双方意见与去年雷同,一切得看州长

是否回心转意。布朗去年在否决声明表示,本案立意良好

,但有太多疑义,他自己就列出「八大问」。

AB241法案规定,家庭保母、管家、老人看护应有加班费

和用餐休息时间。此外,住在家中的雇工如八小时睡眠时

间被打断,也应获得金钱补偿。但照顾弱智者和其他特殊

残障的家庭雇工不受此法案保障,近亲或不满18岁以下照

顾幼童者也不适用。

美国国会1935年表决劳工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时,为获南方议员支持,特别把家庭雇工和农场工

人排除。反对AB241法案的人士指出,这种排除是有道理

的。因为照顾儿童要保持固定用餐和睡眠时间,不但不切

实际,而且假如硬要执行可能导致危险。

布朗在否决声明表示,他担心本案使请人照顾残障和老人

的家庭增加负。如果家庭请不起人,反而伤到家庭雇工

出路,新法实施也可能造成加州政府执行法律的负担。更

不该的是新法把加州政府家庭看护(In-Home Supportive

Service)也列入适用范围,使加州政府每年多支出2亿元

。不过阿米亚诺表示,本法旨在提供照顾儿童、残障和老

人的工人「基本工作保障」。

家庭帮佣纳入劳工法保障目前全美只有纽约州2010年通过

,实行后已出现追讨欠薪和补发加班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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