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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有意驱赶房客 须经法律途径
李小姐问:我家中已经停电近一个月,房东不仅不管,还向我寄来律师信,指责我非法改建,要求我十天内将公寓恢復原状。我在这个公寓已经居住十几年,搬进来前公寓就已经被改建,我觉得是房东嫌房租太低,有意驱赶我。我现在租住的公寓位于曼哈坦华埠显利街(Henry Street),共有20户,多为非华裔房客。起初房东为华人,后来几度易主,现在房东是义大利人,租约每两年签一次,为租金稳定公寓。我租的房子应为一室一厅,每月缴700多元房租,在我搬进去之前,公寓就已经被隔为三间,目前我和哥哥、丈夫及三个儿子一起居住。上月中旬家中突然没电,我致电311并向房东反映,但是311一直表示电力在修復中,房东则怪罪我们自己将线路搞坏,后来在大楼管理员的帮助下,我们从外接了一条电线,只能连到家中的厨房中,一家六口人就靠厨房的电苦撑了近一个月。我听大楼管理员说,房东嫌我们房租太低,其他房客一个月租金为1800元。陈恆律师答:既然房东已委託律师向你寄信,要求你十天内将公寓恢復原状,那之后有可能将你告上房屋法庭,建议你可凭双方租约、311投诉纪录等文件,到房屋法庭投诉房东。虽然房东没有说明要驱赶你,但其行为已构成有意驱赶,而房东如果要想要房客搬离,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判决和执行。(记者王艾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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