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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钦和住所争议 提证明才是上策
圣盖博市市议员当选人廖钦和就职面临法律挑战,有市民质疑他未住在选区内,当选无效,不具市议员资格。争议的是非对错尚待第三方调查,或由任一方诉诸法律解决,但依一般常识,未来廖钦和能否就职,或许以下因素都是关键。

‧ 能否提出在圣盖博市辖区内的「租屋证明」:如果有租约,即使偶尔住这里,还是圣市居民,自然有权被选举为市议员。

‧ 是否有租住处的水费、电费、瓦斯费或有线或卫星电视订用帐单,能证明他在法定期限前就住在这里。

‧ 是否曾向加州车辆管理局申请更改住址:依加州法规,州民更改住所,30天内须向DMV登记,可以上网登记,毋须任何证明即可变更住所地址。如果他官方机关登记有案,即使没有水、电、瓦斯等帐单,可能也没问题,符合市民资格。

‧ 是否曾向美国邮政局申请变更信件投递地址,也可以不需要任何佐证即可上网登记变更地址,这也是证明住所的证据之一。

‧ 是否有证词足以被信赖的邻居,曾目击廖钦和经常在现在住所出入,实质上即住这里。如果有人证,对廖钦和被调查和诉讼或许有利。

上述住所证明是一般市民都该具备的常识,因为孩子就读学校,学区往往要求家长提供上述资料之一,即可证明住所。循着上述逻辑和各点,廖钦和的住所何在之争以及未来能否宣誓就任市议员,就看能否提出这些证明。

上届选举由于廖钦和败选,无人挑战其住所是否符合资格。但上次选举的住址与这次选举基本无关,上次住这里参选是一回事,这次住这里当选又是另一回事。华裔能否在圣盖博市拥有两席市议员,按上述标准按图索骥,答案不难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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