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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易被陪审团传召 错觉
部分华人新移民在归化入籍后很快会收到陪审团传召信,「中奖」机率似比普通公民更高。加州司法委员会(California Judicial Council)表示,法庭历来採用车辆管理局(DMV)驾照、身分证登记资料和登记选民合併产生的陪审团候选名单,并不存在针对新归化公民的单独抽取名单,新公民会收到「欢迎大礼」只是错觉。

加州司法委员会发言人艾伦(Peter Allen)指出,每所高等法院通过DMV和选民登记两表合併,剔除重复资料后产生一分主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陪审团传召人选。民众在DMV新登记,或入籍后登记为选民的新公民,的确会成为潜在的被传召人选,但法院不会採用针对新规画公民的单独名单。

艾伦表示,在归化新公民后到收到陪审团传召间的时间间隔较短,可能给部分新移民造成「欢迎大礼」的错觉,但实际上在现行的「一天或一审」(One Day or One Trial)体制下,全州居民每个人收到传召机率有所增加,尤其是在案件数量多的大都会地区法庭。不过艾伦表示,加州2700万选举年龄居民中,每年有900万人会被传召,但其中大多数并不需要到法庭报到,即便去了,大部分人也不会「雀屏中选」。

对陪审团的筛选,实际也比坊间传言复杂得多。律师邓洪指出,控辩双方透过对陪审团候选人职业、经济地位、阅读习惯、收听电台等方面的询问,评估其性格、政治立场、诚信等诸多因素,「挑得好,案子结果基本就有五、六定局了」。

在多数案件里,控辩双方挑选陪审员的标准往往对立,例如在「公说有公理、婆说有婆理」的警察执法纠纷案中,辩方喜欢挑「对警察没有好感、家里有人被警察抓过」的候选人,而检方会偏好对警察有好感者,再例如在白领经济犯罪案里,为被控贪污公司款项的职业经理人作商业亏损辩护的辩方,更倾向于选择了解商业操作、更有社会经验的商界人士,而检方则会比较倾向于「头脑简单」者。

除了客观资料,挑选陪审团相当程度也依靠控辩双方和当事人的第一印象、第六感觉,「是不是友善同情,有无偏见,是否相信我们的观点,敢不敢与当事人有目光接触」,在刑事案件中尤为重要的是「立场是否足够坚定、性格是否墙头草」,因为裁定有罪需要陪审团一致通过,「只要能挑到一个坚持无罪」就意味着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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