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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三分贝 听音乐时间须减半
安那罕费尔蒙特私立中学(Fairmont)华裔七年级学生林主恩(Samuel Lin),近日在橙县第58届科学及机械展(Orange County Science & Engineering Fair)大放异彩,以有关听力的研究获得「机械类应用」(Applied Mechanic)组冠军,将代表橙县参加4月中举行的加州科学及机械展竞赛。

在美土生土长的林主恩说,随着MP3、iPhone等轻便电子品问市,经常在超市、购物中心,看到行人戴着因之产生的耳塞(ear bud)听音乐,状似陶醉,但偶而行经他们身边听到的却是震耳欲聋的乐声,让他好奇难道不会对听力造成严重损伤吗? 因此萌生着手相关研究念头。

他的研究在探讨耳塞、头戴式耳机(headphone)及扬声器(speaker)三种不同的听音乐仪器,用在聆听摇滚、古典及流行等不同音乐时,那种用法对听力伤害最大。研究过程繁复,包括使用硅质耳朵,将耳塞插进耳管,然后播放三种不同音乐。他前后交叉实验,共着手180次测试,每次都详细记录产生的震动及分贝等资讯,实验时间长达五个月。

虽然年纪轻轻,林主恩解释研究时颇有大将之风。他指出,研究结论反映最初假设正确,即用耳塞听音乐将获得最高震动及分贝,也就是最伤害听力。建议家长注意孩童使用耳塞或其他听音乐仪器的时间,指出如果音乐分贝是85,每天最多只能听八小时,若超过八小时将对听力造成损害。如果分贝是88,每天最多只能听四小时。相当于每增加三个分贝,听音乐时间就须减半。因此如果音乐分贝高达112,只要听一分钟就会对听力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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