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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欠薪案 向母公司TYT求偿
22名原华埠金华酒楼员工要求金华母公司TYT East Corp.支付拖欠薪资一案,23日取得阶段性进展。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称金华和TYT之间并非两个不同个体、而是存在所属关系,要求TYT必须偿还员工所有拖欠薪资和加班费。员工代表律师表示,他们将寻求约10多万元的赔偿。

代表员工提告的亚美法援处(Asian American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指出,这些员工在金华工作期间,其薪资低于纽约州和联邦法定的最低薪资水平。TYT在没有付清员工薪资的情况下,冒然将金华关闭、员工也被扫地出门。

2010年,亚美法援处代表员工将TYT告上法庭,称TYT是金华的母公司、对金华负责,要求其代表金华偿还欠薪。但TYT对此表示否认,称金华独立经营、有另外的负责人,员工应找酒楼追讨欠薪。

在21日的法律意见书中,法院支持亚美法援处的意见,认可TYT和金华属同一家公司。法院指出,金华既没有成立独立的董事会,也没有召开过独立的股东会议。而TYT的股东及工作人员在很多方面都对金华进行管理和经营,甚至在金华成立之初还用现金支付员工薪资。法院因此断定,TYT和金华有连带责任(jointly liable)。

亚美法援处法律部主任Ken Kimerling表示,金华只是不和TYT同名,实际上属一家,金华的员工其实就是TYT的员工。法院要求TYT支付员工拖欠薪水和加班费的决定让人欣慰,索赔金额将超过10万元。Kimerling还说,当前的经济形势欠佳,老闆将亏损餐馆关门大吉的举动也可以理解。但这并不能成为欠薪的理由,因为这些低收入员工的境遇要比老闆凄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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