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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贼被殴 华男办U签证警拒签证明
两名华人同样遭受暴力犯罪,事后均配合警方办案,但在申请U签证的过程中,于纽约上州工作的江典贵,虽然是七年前的抢案,当地警方在接到申请的隔日便签署证明信;但在曼哈坦上城擒贼受伤的任翔,等待了五个月,警方和检方却互踢皮球不愿签名。该现象近日被英文媒体披露后,两位当事人的律师8日表示,U签证法案本意是鼓励无证移民出面报案,并协助警检破案,改善治安,但纽约市警总局局长凯利长期以口头命令限制警员签署证明信,明显抵触联邦法律,且有害移民社区安全。她唿吁市府订立明确规范,让申请人有法可循。

在哥大附近一家中餐馆工作的任翔,1月2日晚见一名形迹可疑的白人男子企图偷窃路旁一辆电单车的电池,他上前制止时反被歹徒以电瓶击伤头部。他强忍疼痛,紧紧抓着歹徒,直到警方赶到将其逮捕。警方随后发现该男子为惯窃,任翔也配合指证嫌犯,并出庭作证。但1月5日他透过律师申请U签证时,警方却推託需透过许多部门,不愿签署证明信。警方表示,由于嫌犯已被逮捕,须由检察官签署;但检察官却表示,要等案件结束后才能签。

在纽约上州Kingston一家中餐馆工作的江典贵,2005年4月于送外卖途中,遭四名非裔歹徒持枪行抢,并被以黑袋蒙面拳打脚踢。他当日立刻报警,但由于无法指认嫌犯,至今尚未破案。近日他委託律师申请U签证,当地警方查阅档案后,隔日立即签署证明信。

两人的代表律师王君宇表示,证明信是申请U签证的必要文件,依联邦法规,任何级别的警员都可签署。然而,2006年至今,她却被警方多次告知,凯利曾有口头命令,只有他本人能签。据纽约市警统计,2009年至今,警方共签署125封证明信,约占申请总数的56%。但也有报告指,在相同期间,加州奥克兰市警,共签署1201封,比例为95%。

近六年来,王君宇只有一位申请U签证的客户获得凯利的签署,其余都是好心的警察代签。她发现,由于局长口头规定经常改变,有时承办人员说要求是严重家暴案,有时甚至要求查看移民局申请资料,导致律师及当事人无所适从。她表示,事实上,不论是警员、警官、检察官的签字,移民局都接受。市议员Daniel Dromm及联邦众议员Jose Serrano等人也曾提出质疑,认为纽约市应参考联邦法,订立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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