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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权措施」 不影响亚裔考大学
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被白人大学生费舍尔(Abigail Fisher)起诉,控告校方的「平权措施」以族裔多样化为由将种族作为收生条件之一,是种族歧视。此案的裁决会否影响亚裔学生考上一流大学的机会?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法官陈开美21日在全国亚太裔律师公会的东北区年会上主持讨论,与会律师意见不一,亚美法律援助处平等教育计画主任Khin Mai Aung认为,在「平权措施」下,亚裔不会比白人更难考上大学。全国亚太裔律师公会21日在曼哈坦中城举行东北区年会,其中一场座谈会邀得陈开美作主持,就费舍尔一案座谈。陈开美表示,案件源自白人费舍尔2008年申请入读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被拒,于是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诉,理由为校方的收生政策违反宪法第14条修正案,即种族歧视。此案历时五年,联邦最高法院今年6月将案件送回第二巡迴上诉法院重审。陈开美说,德州大学为州立公校,奥斯汀分校并无对某族裔的学生预留名额,因此举有违宪法。而校方一部分的收生政策称「前10%计画」,招收在高中成绩最高的10%学生,而另一部分将据学生的整体表现,包括成绩、领导能力、课外活动以及像族裔及经济状况作考虑。陈开美表示,过去在美国,大学会禁止某族裔的学生入学以维持全白人学生的传统,「平权措施」就与此不同,它不是歧视,而是以宪法的方式加强整体学生的多样性。亚美法律援助处平等教育计画主任Khin Mai Aung表示,不时会有人指出平权措施对亚裔或其他族裔的学生不公,但她认为这想法不正确,因在此措施下,亚裔不会比白人更难考上大学。 Aung认为,平权措施有助亚裔进入大学,譬如说在许多学校,亚裔人数都较少,更甚是来自苗族、柬埔寨、老挝的亚裔,在高等教育所占的人数均不足,校方以此措施让各族裔的学生均有代表,这样的多样性对所有人有好处,亚裔在美国社会面对的种族偏见,应透过此措施化解,尤其是在面对全球化,高等教育应容纳与其他族裔、文化背景的人互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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