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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屋」老闆逃税案 11月底宣判
由新聘辩护律师华霍尔(Mark Warfl)代表,前「船屋」日本餐厅老闆陈志晖22日成功将判刑日期延至今年11月底,已被裁定逃税罪名成立的陈志晖于庭后说:「2007年至今,我已花了20多万元律师费。为了争回公道,我仍要坚持下去!」

来自香港的陈志晖,原在旧金山列治文区新华埠经营「船屋」日本餐厅。他记得很清楚,2007年元月31日被国税局到餐馆搜查至今,事件已拖了五年多。因为国税局指控他少报收入逃税,他的日本餐厅被迫结束营业。

陈志晖被起诉少报逾52万元收入,欠税1万多元。拒绝认罪的陈志晖,一路抗争,希望透过审讯还他清白,结果今年3月他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联邦法院原定22日为他判刑。

陈志晖相信由法院指派的公费辩护律师杜雷斯勒(Alan Dressler)没有认真替他辩护,是他被定罪的主因。坚称没有逃税的陈志晖,为了洗脱罪名,两周前决定自费聘请新辩护律师华霍尔。

华霍尔22日在庭上要求将判刑日期延后最少两月,让他有机会重新审查该案的文件,这项要求获得主审法官的支持,同意将判刑日期延至今年11月底。

华霍尔于庭后说,他接下案件两周来,已看过一些资料,如果他有机会将国税局及审讯中的证据重新再看一篇,他有信心,透过正确的计算,陈志晖没有少报收入,即使有欠税,只是很小的数目,甚至可能全无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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