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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集资开发土地 血本无归
近年华裔社区流行集资投资房地产,不少人认为集资投资较稳当,风险较小,但不无失败例子。最近就有投资人出资36万元,只拿回7万元,也有投资人血本无归。

与34名主流人士共同投资内华达州一个高尔夫球场的两名华人,即因集资投资案失败,近日分别从开发商讨回三分之一投资金额。扣掉律师费后,投资36万元的吴先生,最后只拿回7万元。

吴先生说,高尔夫球场开发商涉嫌作假帐,被投资人集体告到法院,最后双方和解收场。吴先生懊恼当初投资,未求证对方宣称每年8%成长率的帐目来自何处,即片面相信对方说词。庆幸「团结就是力量」,由于投资人「有志一同」同意向开发商提告,才能拿回一点本钱。

但投资购买内陆帝国一块大型土地的十名华人,就没有这么幸运,全部血本无归。受害人王先生指出,该块土地原打算开发成集合住宅,并由负责出面集资的华人找主流建商合作。该华人称与他合作的主流建商为筹措营建经费,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继因土地价值下跌,建商不愿再按时给付贷款。银行则要求投资人挹注资金进去,补齐贷款差额被拒,最后只好将土地查封拍卖。

王先生说,该案投资人原探讨请律师打官司争回本钱的可能性,但大家不愿再出钱作罢。他后悔当初投资只靠友人口耳相传,未曾看过开发案书面文件。他透露,每人投资金额在10万至20万元间。

会计师暨地产经纪黄世仲说,投资人以为集资投资拥有以小买大、由管理公司负责不须费心,以及有稳定收入等好处。然而集资投资缺点也不少,包括投资人因只占小股,无法参与投资案运作。若急需钱,只能将股分卖给共同持份人,如果没人买,资金就卡在那里,也无法将股分抵押给银行贷款等。

「管理资金的公司如果不专业,集资投资案也易失败。」黄世仲建议,参与集资投资前,先做好功课,瞭解集资对象过去是否有成功开发经验。此外,应定期查看对方财务报表,做好监督责任。

房地产律师萧沛夫说,即使是集资投资,投资人应拥有註明自己持分的土地合约。出资前也应探讨对方是否拥有生意计画、市府或县政府建筑部门许可、开发蓝图,以及建商是否信誉卓着等。

商业律师帅以宏则说,集资投资房地产最好透过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等,且投资人最好彼此认识,互相信任,集资案才较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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