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谟州长上周签署了一项法案,修订本州的人权法后,使纽约成为禁止基于自然髮型进行歧视的第二个州。
NBC News报导,该法案还修订「学生尊严法案」(Dignity for All Students Act),更新现行法律中使用的族裔定义,增加了「历史上与种族有关的特徵,包括但不限于髮质和髮型」。
葛谟在一份声明中说:「在我国的大部分历史中,有色人种、尤其是女性,因髮型或髮质而被边缘化和歧视。藉着签署该法案使之成为法律,我们朝着改正这类历史遗传迈出重要一步,并确保有色人种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
该法案的条文立即生效,纽约市人权委员会在2月发表新指南,禁止工作场所,学校和公共场所基于以头髮或髮型为由的歧视。
加州在本月较早时成为全美第一个实施此法的州,如今纽约也跟进。
民权倡导者说,加州和纽约州的新法,均禁止给有色人种、特别是非洲裔造成过重负担的政策。
共同提出该法案的州众议员莱特(Tremaine S. Wright)採用自然髮型已有17年,她说,该法案对她个人意义重大,也是她引以为傲的法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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