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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开车撞倒行人 被逼卖房赔偿

发布者: 小飞侠 | 发布时间: 2016-10-26 15:06| 查看数: 116|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布碌崙陈先生问:半年前我开车在社区附近一个路口右转时,不慎撞倒过班马线的行人,虽然就我开车的感觉并没有撞到他,但对方确实是倒下了,并且报了警。当场我便连繫保险公司,并全权交由保险公司来处理理赔问题。


不过最近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联繫到我,说我的保额就是10万元,公司也愿意支付10万元赔偿,不过受害人拒绝接受10万元,要求更高的金额;专员跟我说,超过10万元的金额由我自己支付,我如果需要律师,也要自己聘雇。


我感到非常讶异,想了解对方伤势到底多重,10万元竟然不够赔偿;但理赔专员不愿透露伤势给我,称法律不允许我知道。我感到很纳闷,既然对方要索赔,我理当要知道对方的伤势、治疗及后遗症等,再来判断赔偿的额度是否足够吧?该名专员还说,我所住的合作公寓(Coop)价值有30万元,建议我把公寓卖掉来赔偿。想请教律师,一般来说投保汽车保险,发生车祸后都是保险公司负责吗?我真的得卖掉房子吗?


律师戴禺答:发生车祸就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和解,另一条是民事诉讼;而无论客户保额多少,保险公司都应该为客户聘请律师谈和解或是应诉。因此你的保险公司应该有聘请律师为你去了解对方伤势、谈和解金额等,而无论你的保费多少,这名律师也应当尽全力去保障你的利益。


建议你不要再与该专员谈相关事宜,请该专员直接找到负责你案件的律师来了解细节;当然,你也可以另聘律师。此外,倘若对方仍不愿意就10万元和解,对方确实可以向你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胜诉,确实可以从你的个人财产索赔。不过索要个人财产并不容易,因为被告可以在判决前自由买卖或转移财产。


(记者许雅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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