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邦残障人士保护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状告小商家未设无障碍通道的案例剧增,很多华埠商家也被告;华埠共同发展机构20日举办的「小商业圆桌会议」中,专家表示,由于联邦法律和市府法规常常不一致,以致商家难逃被告命运,又因法律未明确规定房东责任,更让做为房客的小商家须承担所有损失,苦不堪言。
美国联邦小企业署(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宣传办公室首席助理Janis Reyes表示,1990年通过的残障人士保护法,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做出严格细緻的规定,涵盖的方面也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