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月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否决纽约州参、众议会6月投票通过的电单车(e-bikes)和电动滑板车(e-scooters)合法化法案后,州长葛谟(Andrew Cuomo)23日宣布在新财年预算中加入将电单车和电动滑板车按照时速分为三类制定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法案,希望该法案能在下周通过,否则最迟将于4月1日预算截止日期前通过,获得以电单车为生的广大外卖郎的支持。
葛谟的合法化法案将电单车分为三类,一为时速不超过20哩的助力型车辆,二为时速不超过20哩的有节气门控制的电单车(throttle e-bikes),三为时速不超过25哩的气节门电单车,时速为25哩的电单车骑行者和18岁以下电动滑板车骑行者要求佩戴头盔,且车辆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驶。
葛谟23日表示,他之所以此前否决州参议员拉莫斯(Jessica Ramos)和州众议员李罗莎(Nily Rozic)提出的法案,是由于法案内缺少对时速和头盔的要求,「要做就要做对,如果通过的法案不够好,还要重头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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