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切换城市]

美民同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议员提案:大麻管制局 须经日落审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小飞侠 发表于 2019-3-6 23:0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硅谷选出的加州众议员罗达伦 (Evan Low) 参与提出545号州众议会法案 (AB-545),将加州大麻管制局 (the Bureau of Cannabis Control,BCC)列入议会监督日落审查管理程序,与处理加州其他证照管理单位一般。


日落审查单位必须通过审查,才能继续营运。共同提出AB-545者包括代表奥伦达 (Orinda) 地区州参议员葛拉兹 (Steve Glazer)、屋崙地区州众议员邦塔 (Rob Bonta)等多位南北加州地区选出的州议员。


罗达伦说:「加州合法大麻市场是否成功,全赖法规能否平衡保护消费者与产业创新,当大麻黑市持续威胁合法营运之际,AB-545法案要求经由日落审查程序,由议会监管大麻管制局。」


加州大麻管制局 (BCC) 隶属消费者事务局 (The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DCA),主要功能为颁发管理


大麻零售商、业者、实验室的证照。


BCC与DCA管理的其他约36个加州发照机构一般,为一管理架构组织。加州大麻管制局目前无需日落审查,是DCA 管理单位中唯一不经议会政策委员会监督者。


负责为医师、承包商、理髮师等职业人士发照单位,大约每隔四年即需向州议会商业职业委员会 (Business &


Professions Committee) 提报重要数据,如持照人数、管理统计、通过资格考试比率等。这些资讯整理成报告后,进一步分析,并于公听会中讨论。日落审查深受重视,代表着加入某合法行业门槛经常要接受议会审查。


州大麻管制局创始之初免于日落审查,因为大麻当时为新立合法行业,对发照进行全面日落审查可能稍嫌过早


。而今64号提案实施已数年,将大麻发照单位与DCA 所管理其他单位等同处理,这将使大麻管制局与其他认证管理单位情形一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美民同城

GMT+8, 2024-4-24 13:38 , Processed in 0.030215 second(s), 1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