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劳工保护法律严苛且鉅细靡遗,虽然条条框框的法令,对保护职场上相对弱势的员工是好事,但有时滥告充斥,对老闆也十分不公平。
律师郝琦表示,职场歧视是触犯联邦劳工法的严重罪责,如果劳工状告老闆时,能够有人证、物证,证明老闆是根据人种、年龄或族裔僱用员工,或差别对待,就很可能让老闆输掉官司。而败诉的老闆不仅要按照之前提诉者的薪资,赔偿对方待业时的薪水,还会被判处惩罚性赔偿,所以这也是为何类似的僱员和老闆之间的官司,最后的赔偿金大多都是数目巨大,数倍于提诉者年薪的原因。
她指出,在加州状告僱主的门槛很低,有时一些律师会主动找到员工,说替对方控诉僱主。在提交的诉状内容中,并不需要对具体歧视或违反劳工法的细节有证明,但必须要有一定事实,说服法官接受此案。所以,经常会有提诉者将僱主在一些语境下的只言片语挑出来,尝试打动法官受理案件。
郝琦说,美国职场上僱主要特别注意言行,无论是在与员工工作环境中或下班时间接触,都不能有歧视的语言。尤其在当下「#Me Too」运动盛行,一些主管以前比较「海派」的举止,比如亲脸颊、拥抱等动作也要尽量避免,因为有些员工可能不喜欢异性接触,很可能成为日后提告老闆的原因。
南加劳工市场中真实维权和捏造滥告搅和在一起,有时刚当上老闆、屁股还没坐热,就可能面临前员工敲竹槓引来一大笔赔偿。
华人汽车修理厂老闆张先生表示,五年前创业之初,曾受到一位前员工滥告。当初因为对方工作很不积极,还在工作时间喝酒,屡劝不改,于是将其开除。然而不到一年,对方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不仅告他没有按照劳工法规定期限招聘新人,还莫须有告公司没有在其受伤时给予医疗处理,并要求赔偿一年待业工资。最终他还没赚到钱,就要拿出2万多元解决此事。
华兴保险公司负责人张国兴表示,现在有很多律师在华文媒体刊登广告,宣称「想发财,告老闆」,吸引员工告僱主。只要僱主有蛛丝马迹,都可能成为被告对象。还有律师专门在办理失业救济金的政府部单位门口「守株待兔」,看到有去申请失业救济金的人,就上前询问「要不要告老闆」,因此老闆们如履薄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