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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文字直播世报法律讲座 解惑新移民买房、工作签证、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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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侠 发表于 2019-11-18 23:0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增强在美华人的法律常识,提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世界日报于今年9月特邀知名律师举办法律讲座,受到热烈迴响!今天下午一点第二场讲座即将登场,如果无法亲自现场,请锁定世界新闻网全程直播。


🎬法律讲座现场直播:
  (订阅世报YouTube看更多新闻影音)


15:05内容持续更新─Q&A文字直播


Q:我是co-op的物主,不知道股权书到哪里去了,如何解决?
A(吴凌律师):你现在住在那里是没有问题的,可能在卖的时候有问题。一般情况下,co-op管理委员会只要在卖的时候写保证书说自己股权书丢了,付几百块钱可以发一张新的,同时卖给下一个人;也有比较苛刻的大楼,会让你买个保险,保证如果出了任何事情保险公司付钱,但是这个价钱会是卖价的2%。所以这个事情是可以解决的。


Q:现在很多华人公司是付现金的,如果僱主没有按照最低标准付公司,还有超时情况,告僱主的时候没有办法出示证据,怎么办?
A(苏国樑律师):纽约薪资法上有两个法律保护员工,规定僱主需要付一定的工资和时间纪录。只要员工能够陈述自己的工时和薪水,责任是在僱主要能够出示纪录。法院有责任听信员工陈述的状况。所以没有证据不是员工的责任。


Q:卖房子的时候,不通过中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A(吴凌律师):如果有用过中介,签过合约,可能会规定在某个限制时间之内如果有人来买,会算在中介的佣金之内。如果没有用过中介就没问题。


Q:做condo管理公司有问题,大楼不解决,有什么办法解决?
A(吴凌律师):屋主可以在大楼例行会议上向condo board投诉,选举一个新的委员会成员,或者换一个管理公司。


Q:如果小律所公司只有13个人,用EB3申请,几率大不大?
A(韦菁兰律师):关注的是僱主本身的收入,也就是报税如何;如果僱员已经在公司工作,目前薪水、学历是多少。如果薪水本身很高,EB3申请向劳工递交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的财力不会直接跟你的绿卡相关。


Q:H1b如果在A公司full-time,想用part-time申请,会有问题吗?
A(林志涛律师):申请的时候不会有问题,但是只要合理就好了,比如part-time不能只工作两小时。part-time会比较不容易申请到H1b?其实也没有。


Q:法院已经判决下来,要去执行,要一年(借钱没有还钱),此时可以抛弃律师自己去做这件事吗?
A(苏国樑律师):如果以个人名义,个人能够代表自己。你随时有权利还律师。但是如果你欠律师钱,律师可以扣留你的资料。也要看判决书上面怎么写,有没有限定还债日期。


Q:法院已经判决下来,要去执行,要一年(借钱没有还钱),此时可以抛弃律师自己去做这件事吗?
A(苏国樑律师):如果以个人名义,个人能够代表自己。你随时有权利还律师。但是如果你欠律师钱,律师可以扣留你的资料。也要看判决书上面怎么写,有没有限定还债日期。


Q:我是卖家,买卖房子过户的时候,家人有交通意外有撞人,这个时候房子可以过户吗?
A(黄雪晶律师):要看情况而定。不一定是跟房子所有权有关系。如果要挂通知,这个纠纷必须跟房子所有权有关系。在做产权调查的时候,产权公司在过户前一天还是在查产权状况。如果实在产权调查过程中,诉讼是直接针对你卖方本人,产权调查就不会「干净」。


14:35内容更新─纽约州劳工新法


来自Crowell & Moring LLP的苏国樑律师(Eric Su)讲解了「2019纽约州新劳工法的重点整理与权益须知」。比较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规定所有纽约僱主强制员工接受性骚扰保护培训,公司也需要保证僱员有性骚扰的申诉途径。此外,纽约州还扩大了对非僱员歧视和骚扰的保护。修正案还限制在合约书上签署保密协议。


另外,什么是「性别表达非歧视法」?法律禁止对人认知上面的性别认同的歧视,也不能因为髮型而拒绝给予就业机会。


州政府也对家暴受害者越来越重视,禁止对受害者的歧视,也允许因为家暴原因提出病假。
同时,现在纽约也禁止僱佣前的大麻测试、薪资历史查询。
2019年12月31日起,11个员工以下的公司最低薪水会提高到15美金一个小时。


14:05内容更新─买卖房纠纷


来自智德律师楼的吴凌律师(Ling Wu)和黄雪晶律师(Xue Jing Huang)分享了房地产买卖及交易纠纷的热门要点。黄雪晶律师讲解在房产中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在过户前,买卖双方可能会发生不同类型的纠纷,最常见的是双方突然改变主意,不想买/卖了。黄律师强调,合同中对发生变化的措施都有一定规定。比方说,买方可以提起诉讼强制卖方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卖方可以得到合同中同意了的违约金,通常是买卖价格的10%。注意的是,採取这些行为之前要发出限时过户的通知,一但无法履行会视为违约。


在过户后,会发现一些房屋的问题,买方可以追究吗?首先,要了解”As Is”条款是对卖方的保护。律师採取了一个有趣的例子——买方认为房子闹鬼,追求责任,案子到了上诉法院。


在法律意义上,因为受到了屋主的宣传,就是被认定为“鬼屋”;而且买方很难发现问题,因此卖方有责任和义务去告知买方。最后买方被认定为可以退出这个合同。所以尽管一般来说卖方不一定有责任,也有向上述的例外例子。


13:35内容更新─工作签证


来自美国达理律师事务所的林志涛律师(Tao Lin)和韦菁兰律师(Jane Wei)分享了H1b工作签证的申请展望。林志涛律师表示,明年抽签最大的一个变动就是变成电子签(electronic filing)。2020年4月1日先在网络上登记抽签。也因为容易得多,所以林志涛律师预测,抽签的总人数应该比往年多。


韦菁兰律师则分享了抽不到H1b签证的B计划。她表示,如果还是在校学生,可以考虑回学校申请CPT,争取下一年抽签。如果你来自国家与美国有双边条约,可以尝试E2投资人签证;如果来自中国大陆,暂时不适用。但是仍然有其他的办法,比如O1(杰出人才)签证、J1(实习或训练计划)签证和L1(跨国企业管理人才)签证。


取得身分是居留美国的第一步,如有签证身分的烦恼,千万不能错过林志涛律师及韦菁兰律师主讲的「H-1B工作签证及职业移民申请须注意的法律事项」;安居置业是梦想,如何避免房地产交易陷阱,吴凌律师及黄雪晶律师将主讲「房地产买卖及交易纠纷的热门要点」,为您提供指引;无论您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认识劳工法;苏国樑律师主讲「2019纽约州新劳工法的重点整理与权益须知」,保护自身权益;站稳脚步后,要为资产增值;张毓笙律师主讲华人家庭最关心的议题「未来投资策略、资产保障的整体税务规画」。


本讲座从身分丶置产丶就业至理财投资四大生涯规画中,提供读者全方位的法律常识及概念,为未来设置保障。如果读者还需更多法律讯息及个别咨询,讲座最后也安排了摊位服务的时间,可现场与律师面对面咨询、提问,或方便侨胞留下联繫方式另安排咨询。


世界日报法律讲座订于11月17日(周日)下午1时至4时举行,中午12时30分开放进场。地点:法拉盛喜来登酒店七楼,地址:39大道135-20号。


本法律讲座特邀六位资深优秀、经验丰富的律师与会,分别为:美国达理律师事务所的林志涛律师 (Tao Lin, Esq.)及韦菁兰律师 (Jane Wei, Esq.)、智德律师楼的吴凌律师 (Ling Wu, Esq.)及黄雪晶律师(Xue Jing Huang, Esq.)、Crowell & Moring LLP的苏国樑律师 (Eric Su, Esq.)、以及同时为纽约州执照律师,也是高端财务规画专家的张毓笙律师 (Tracy Y. Chen, Esq.),为侨胞讲解当前最热门的法律议题,议程中并设有现场民众发问Q&A环节,将由多位律师同台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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