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切换城市]

美民同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4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出售合作公寓 与管委会起纠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1162527917 发表于 2011-2-10 01:5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屋买卖纠纷在华人小区屡见不鲜,赵先生(化名)日前分享自己的遭遇指出。
他多年前买下法拉盛一处合作公寓(Co-op),但近来在尝试卖房时却遭遇大楼里管理委员会委员刁难,甚至私下有索贿企图。尽管事情在请出警界人士出面后已经解决,但赵先生仍希望以自身例子,提醒民众注意。
赵先生日前向本报投诉,他近来在考虑出售位于法拉盛博生大道(Parsons Blvd.)一处合作公寓时,竟遭到住户管委会另一名华裔委员处处刁难,甚至暗示他必须先支付一笔为数不小的金额,否则不会同意赵先生的卖屋请求。
由于在纽约类似合作公寓管理委员会,如同公司董事会管理着大楼,任何住户的买卖均必须合乎管理规章以及委员会的批准,多数情况委员也有权拒绝住户请求而不须 提出任何理由。
不甘受此不公平待遇的赵先生想尽办法,最后总算循管道找上一名具警界背景的有力人士协调,该名涉嫌索贿的管委会委员才知难而退,表明不会干预赵先生的卖屋案。
尽管事情已圆满解决,但赵先生盼以自身案例提醒民众在买卖类似合作公寓时,都应特别小心。
对于若有民众在日后遇到此类状况,戴士乐律师楼华人法律助理季雯表示,若管委会委员有明确的索贿情事,显然不被法律所允许;但若事证并不明确,基于每件个案的情况并不相同,因此建议民众不妨先与专业房屋纠纷律师讨论,或许可透过寄发存证信函等动作来获得妥善处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美民同城

GMT+8, 2024-6-17 09:08 , Processed in 0.035977 second(s), 2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