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辖区市警109分局、市议员顾雅明办公室,以及法拉盛商业改进区日前联合举办「自行车法规说明会」,警方表示已从3月1日起严格执法,取缔非法自行车。分局社区事务小组探员欧唐纳(Det. Kevin O'Donnell)(左一)说明自行车法规:电动自行车为非法,不可在街道上驾驶;以汽油为原料的摩托车(Gas Powered)必须到交通局登记挂牌照,否则视为非法。摩托车、自行车应遵守交通标志及信号,戴头盔,绝对不可逆向行驶,不得行驶于人行道以及限制进入的道路(自行车的车轮直径小于26英寸、骑士年龄为12岁以下例外),除非有许可标志,否则自行车不得行驶于高速公路、车道、公路、州际公路、桥樑和快速道路,骑士携带身分证件,行驶中不得双耳配戴链接至收音机、磁带播放机或其他音响的装置,黄昏到清晨行驶时必须使用白光车头灯和红色尾灯,夜间必须穿着颜色明亮而且有反光带的衣服,以确保自己的可见性。